校设、院设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学院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一、评选办法
各专项奖学金评选由各所组建所内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参考研究生所公示的业绩根据《各所名额分配》(附件1)和《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介绍及评选要求》(附件2)进行评选,形式不限,经由所内公示后上报学院,于11月14日12:00前将《专项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zjusyxytw@163.com,纸质版经所长(或者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所长、德育导师)签字后交到周楼201陈文政老师处。
获评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填写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4)、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5),各研究所汇总后于11月14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jusyxytw@163.com,纸质版控制在1张A4纸之内,一式一份、正反打印,不要破表,完成相关人员签名,上交周楼201陈文政老师处。
二、注意事项
参与评奖评优的同学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推荐,反对弄虚作假,参评学生要对申报的科研成果真实性负首要责任。如发现违法评奖条例的事件,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并上报学校。
联系人:陈文政 地址:玉泉校区周亦卿大楼201室
联系电话:0571-87952002
联系人:杨熠
联系电话:18867116337 电子邮箱:3210104203@zju.edu.cn
附件1:2023-202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各所名额分配.xlsx
附件2: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介绍及评选要求.doc
附件5: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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